船舶进出港时,如发生机电设施(主推进装置、主电源、应急电源、锅炉、操舵装置)故障,船舶操纵受限,极易引发事故险情。
自2024年4月7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了预防船舶机电设施故障专项行动,目的是通过整治,提高航运各界对船舶机电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加强管理以降低船舶机电设施故障风险,提高船舶安全水平。
下面结合案例分析船舶辅助锅炉安全阀故障的危害性,希望引起广大企业、船舶、船员重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2024年4月15日,防城港海事局组织安检员对停泊在防城港柳钢103号泊位“J**”轮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检查发现7项缺陷,其中该轮锅炉的一个安全阀故障较为典型,本文将该案例提出来进行分析。
每台蒸汽锅炉和每台非燃烧的蒸汽发生器,均应至少设有两个排量足够的安全阀。但是,在主管机关对任何锅炉或非燃烧蒸汽发生器考虑到其蒸汽产量或任何其他特性后,如果确信对超压已有充分防护,可允许只设一个安全阀。
法规分析:查看该轮锅炉技术说明书,厂家设计是需要配备2个安全阀,该轮一个锅炉阀故障且船方不能提供主管机关批准仅设置一个安全阀的相关文件,明显不满足公约要求。该轮锅炉安全阀故障,导致安全阀处于常开状态,若不做修复,该轮锅炉根本没办法使用,将导致船舶不能正常开航。综上所述,对该缺陷开出滞留。
1.安全阀的作用: 安全阀是船舶蒸汽锅炉最重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当锅炉压力超过安全值时自动开启,排汽泄压,保障锅炉运行的安全性; 压力降回到底座压力时自动关闭,防止蒸汽过分流失,保证锅炉运行的经济性。
2.提升传动装置作用: 安全阀除了自动排汽泄压,还可通过拉绳联动提升传动装置进而达到人工泄压的作用,在操作锅炉时,轮机员若发现锅炉内部压力超出原有设计压力而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时,可通过人工操作该装置达到释放的效果。
3.缺陷发现过程及具体表现:在对该轮的锅炉设备开展检查时,该轮锅炉处于停止工作状态,安检员要求船员对该轮的锅炉安全阀做相关操作测试,期间,当拉动拉绳来测试两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提升传动装置提升到位后不能复位(图1),另一个正常的安全阀(图2),多次尝试能恢复到初始位置。
通过操作对比两个安全阀的工作情况,发现其中一个明显被卡住不能复原到原来位置,轮机员尝试用辅助工具按回至复位位置,发现根本不能动作,安检员初步判断,该安全阀工况不佳,可能内部被卡住导致不能动作。
为进一步验证缺陷情况,安排船员找来锅炉安全阀图纸资料等技术文件进行比对分析(如下图所示),确定该安全阀为弹簧式安全阀。
缺陷产生原因: 通过查阅资料和查看该锅炉的安全阀剖面图发现,安全阀与其他阀门完全不同,内部结构较为复杂,提升传动装置提升到位后不能复位,初步判断是内部阀杆锈蚀或者弹簧被卡住等问题造成的,后期,该轮在做修复时证实是内部弹簧锈蚀卡住。
缺陷引发危害:该缺陷直接引发锅炉其中一个安全阀处于常开状态,与外部直接进行连通,若不进行纠正,船舶锅炉内部加热产生压力后,内部蒸汽直接通过该阀排入机舱内,导致机舱布满水雾,若不做修复,该轮锅炉根本异常使用。其次,该船船龄22年,外部整体船容船貌较差,机舱别的设备也存在多项严重缺陷,该安全阀故障可验证系船舶缺少维护保养造成的,要求船方对该缺陷进行整改,可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危害后果发生。
处理决定:滞留。鉴于安全阀对于锅炉安全运作甚至是船舶安全至关重要性,且该缺陷若不进行纠正,可能会引起船舶锅炉不能正常使用,安检员结合该轮其他几个严重缺陷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要求船方对安全阀做全面维护保养,经过与船长和轮机长沟通后,船方表示接受该缺陷的处理决定,并组织进行整改。
缺陷纠正:缺陷发现后,船方积极联系公司开展整改,对该安全阀进行全方位检查修理,完成整改后,安检员复查确认所有缺陷整改完成后解除船舶滞留。
锅炉设备在船属于高压高热设备,本身就具有高危险属性,一直以来,有关锅炉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船舶屡见不鲜,每一次事故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例如,某轮2012年3月在第一次中间检验时因检修人员违规操作造成锅炉内部超压发生严重爆炸事故,爆炸将整个锅炉、应急发电机组、空压机、空调装置、排气管、锅炉所在两层上层建筑、相关的电缆电器设备等及其附件炸毁,导致重大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千万元。结合船舶安全监管和法规要求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船员素质。从检查船舶角度来看,船况差的船舶往往伴随着在船船员能力和责任心不强、船员薪资待遇低、体系公司管理混乱等情形,各公司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时应加强人的因素的管控,不断的提高船员素质,加大船员对船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管理力度。
二是各公司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细化优化锅炉安全阀、供油管速闭阀、水位指示装置、锅炉蒸汽主压力表、锅炉燃烧器和相关报警装置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措施,定期加强相关项目的安全自查自纠,加强对船员进行锅炉安全方面的必要培训,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是各公司应抓住本次预防机电设施故障专项行动契机,组织对所属船舶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切实提升船舶本质安全。
四是各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安检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机电设施工作原理、设备操作需要注意的几点、法规要求、常见故障及其检查测试方法,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船舶及时纠正缺陷,切实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质效。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