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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5-04-12 16:13:23 |   作者: OD体育网页版

详细介绍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12,328.0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8,52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可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输、配、用等环节以及通信基站、车载储能、移动储能等场景。

  公司专注锂电池储能应用超过十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苏省磷酸铁锂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产品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循环寿命长以及模块化、智能化等技术优势,基本的产品通过国际IEC、欧盟CE、欧洲VDE、美国UL、澳洲CEC、日本JIS、联合国UN38.3等安全认证,并符合REACH、RoHS和WEEE等环保指令要求,是行业内拥有最全资质认证的储能厂商之一。公司多项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具有发明专利100项,实用新型专利506项,外观设计专利76项,软件著作权5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项,国际专利4项。

  公司垂直整合产业链,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储能核心部件自主研发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同时,公司产品应用多项智能化电池管理技术,实现将标准电池模块灵活组合形成复杂电池系统,可自动适配5-1,500V不一样的等级各类电气环境和满足各种电压等级、功率及容量需求,并与全球主流储能变流器品牌实现兼容对接和即插即用。公司产品还支持系统中任意模块的热替换和热扩容,可根据电池运作时的状态自动调整充放电功率,也可按照每个用户需求和使用策略自动设置系统参数。此外,公司还具备储能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支持为家庭、工商业、电网、通信基站和数据中心等各类场景打造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使储能系统的整体性能达到最优。

  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包括储能电池系统及电芯,可大范围的应用于家庭、工商业、电网、通信基站、车载储能、移动储能等领域,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具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储能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及电芯获取收入和利润。

  公司计划部基于客户的需求、以及自身库存情况核算物料的采购量,发起采购申请单。采购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采购部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供应商物料交付后,由质量部门对全部材料来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由计划部办理入库。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按此筛选供应商,以确保所购材料的交付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的选择由采购部门主导,多部门协同参与。同时还制定了供应商评估和考核体系,由研发部门、质量部门、采购部门、计划部门定期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交付能力、质量稳定性、价格合理性、环保与社会责任等方面做评价,对于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更多的合作机会,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淘汰,以确保供应体系高效、稳定、存在竞争力的运转。

  公司计划部门每月结合实际销售订单及未来销售预测、交货期、产成品库存情况、原材料库存情况、产能及生产线负荷状况安排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生产部严格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按照生产指令进行领料、生产、组装、测试、包装、入库等生产工序,完成生产计划。质量部门严格执行过程检验的制度流程,对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且供应商供应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公司依据市场需求,严控原料库存。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PCB贴片、线束加工等少量非核心工序环节采用外协方式完成。公司选取的外协加工厂商具有独立、成熟的生产能力,采用标准化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按照协议或订单列明的产品技术参数加工。外协加工产品批量供货前均需通过公司的严格检验,公司对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

  储能电池系统作为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需要与储能变流器等其他部件集成为完整储能系统后提供给最终用户,因此存在相应的系统模块设计、集成及安装等环节。由于系统集成涉及的电气设备较多、专业性较强,因此一般由系统集成商对整个储能系统的设备做选型,外购或自行生产储能变流器及其他电气设备后,匹配集成给下游的安装商,安装商在安装施工后最终交付终端用户。

  公司设立国内营销部和国际营销部,分别负责国内外市场的销售业务。对于境外市场,公司已初步建立子公司/孙公司/代表处为核心的营销管理体系,覆盖既有优势市场同时兼顾新兴市场拓展。对于境内市场,公司采取优先满足大客户的真实需求,同时依据自己产能规划积极拓展别的客户的销售策略。此外根据工商业储能市场发展的特点,通过EMC(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开展业务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储能系统集成商。

  公司基于自身产品定位寻找匹配客户,通常通过参加行业展会、潜在客户拜访、客户主动接洽及参与招投标等方式来进行客户开发。公司是行业内拥有最全资质认证的储能厂商之一,在全球市场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认可度,明显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效率。

  公司与意向客户接洽后,首先评估客户的真实需求,然后通过技术交流、样机测试以及客户当地考验查证等方式获得客户认可,部分客户还有必要进行定制化产品研究开发。与客户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公司将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提供对应的产品及售后服务。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控制货款风险,货款结算方式以电汇即期、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为主。

  公司专注于磷酸铁锂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处于锂电池储能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之“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及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业务属于“新能源领域”之“高效储能”领域。

  2024年,全球储能行业迈入规模化商业应用新阶段,呈现“多技术路线竞合、全场景渗透、全球化布局”的特征。电化学储能,尤其是锂电池储能,依然是市场的主导力量,但其技术路线和应用场景更多元化。钠离子电池逐步进入商业化阶段,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涌现为储能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的数据统计,中国作为全球储能市场增长的核心引擎,2024年新型储能新增投运43.7GW/109.8GWh,同比增长+103%/+136%。欧洲地区在家庭储能和用户侧储能领域继续保持领先,但部分欧洲国家仍受到库存压力以及政策变动的影响,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美洲地区在政策和市场机制及新能源并网需求的驱动下,表前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东南亚、中东、南亚、南非、南美等新兴市场在“双碳”战略和区域能源结构调整的推动下,对储能需求持续上升,其中发展中国家的安装增速首次超过发达国家,显示出新兴市场的巨大潜力。

  2024年储能行业的创新步伐加快,虚拟电厂、共享储能、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商业模式逐渐成熟,并在多个地区实现规模化应用。储能技术与新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更加深入,储能产品的多样性和适用性明显提升。此外,储能行业向智能化迈进,AI技术、AI算法等技术的融入使储能整体效能得以提升。

  与此同时,全球储能产业链的竞争格局更激烈,储能行业将在竞争与产业洗牌周期后进入更加理性的发展阶段。

  储能行业的技术门槛涵盖了从基础材料、核心部件到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多个层次的技术挑战,同时还要一直适应政策法规、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环保要求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准确理解各场景需求并适配储能系统。主要技术门槛包括:

  1.以电化学为核心、多学科交叉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包含电池产品研制与制造,特别是长寿命、高比能与高安全的平衡、电芯高低温性能的兼容性、快速充放电能力的电池研发技术以及电芯制造一致性等具有较高要求;电池管理系统(BMS)是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涉及电池建模和管理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通信总线技术等集成相关的技术壁垒,设计和实现精确且高效的电池状态监测、荷电状态估计、均衡控制、热管理等复杂功能是技术难点。

  2.电子电力技术,包括确保储能系统与电网无缝连接,高效转化并传输电能的高性能电力电子设备PCS(电力控制管理系统)等相关技术。

  3.系统集成技术,包括电池系统集成(经济技术层面)、储能变流器集成(电池系统和电网的匹配和兼容性)、能量管理系统集成(优化调度)和安全保护系统集成等多方面技术的综合应用。将电池簇,PCS,EMS等关键部分集成为储能系统,涉及电力电子、人工智能、热管理、ICT、安全和消防甚至是电网调度等诸多领域和技术相关的技术门槛。

  4.软件技术,涵盖能源交易、能源管理系统的智能调度与控制策略,操作电池和系统控制器,与外部信号(如公用事业或批发运营商信号)连接等新软件技术成为储能供应商的必要前沿技术。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储能系统提供商,在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产品可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系统的发、输、配、用等环节以及通信基站和数据中心等场景。报告期内,公司凭借高品质的产品与良好声誉获得了境内外各项权威认证与奖项。

  国际市场认可:荣膺国际权威调查研究机构EUPDResearch颁发的2024年度“顶级储能品牌”(西班牙、英国、德国市场及欧洲市场)与“ESG透明度奖”双重殊荣;在SNEC国际储能大会斩获“储能技术卓越奖”“储能创新力企业奖”“储能应用卓越奖”三大奖项;入选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2024年第四季度全世界一级储能厂商榜单Tier1”;及上海有色网“全球Tier1储能集成供应商榜单”。

  国内行业标杆:获中国国际储能大会组委会与中国储能网联合授予2024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最佳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最佳储能电池供应商”三项大奖;获中国国际新型储能技术大会颁发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新锐奖”与“工商业储能项目领航奖”。

  区域创新示范: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授予“2023年度科学技术创新突出贡献奖”;被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评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自主创新十强”;获得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优秀”评价;在济南国际太阳能大会获分布式能源“优秀风采奖”;入选《中国能源报》“2024中国能源企业500强”。

  子公司荣誉:扬州派能公司持续保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获评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质量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荣膺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2024年仪征市优秀企业、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等殊荣。

  2024年,全球储能行业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与市场需求多样化的驱动下,进入技术差异化、业态创新与商业模式革新的新阶段。

  在家庭储能领域,高密度电池技术进一步成熟,推动系统容量提升与成本下降,AI算法与物联网深层次地融合实现能源管理自动化与预测性维护;家庭储能与热能系统(如热泵、太阳能热水)耦合技术进入商业化阶段,EV双向充电(V2H/V2G)逐步普及,推动“电-热-车”一体化能源系统发展。产业链延伸至“储能+智能家居”集成服务,形成硬件与软件协同的新生态。此外,极端气候频发催生离网储能刚需,“光伏+储能+柴油发电机”混合系统在偏远地区实现广泛应用。

  在工商业储能领域,行业模式从传统峰谷套利向“储能+绿电消纳+碳管理”综合服务升级,数据中心、半导体制造等高耗能行业成为重点市场。收益来源扩展至容量租赁、需求响应补贴及碳积分交易等多维度。PPA(电力购买协议)模式中,储能已成为确保绿色电力稳定供应的核心条款。微电网产业化加速,工业园区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普及,拉动系统集成与能源路由器等细分产业增长,推动工商业储能向区域能源枢纽转型。构网型储能技术商业化加速,产品创新与项目落地同步推进。随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完善,储能将迎来新一轮需求与产业机遇。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479.30万元,同比减少39.24%;实现盈利6,385.75万元,同比减少89.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0.73万元,同比减少92.03%;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166,278.92万元,同比减少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917,490.58万元,同比减少3.6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拥有非常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注:以上描述的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边珊姗,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晶瑞电材、永茂泰、新光药业、屹通新材、派能科技、和顺科技、杭州高新、盈峰环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石桥,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派能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建枫,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泰福泵业、赛托生物、华达新材、派能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行情报价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可能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都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4,722,936.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人民币225,105,253.5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332,817,581.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9.6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人民币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107,712,328.0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2.03%。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8,52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62.03%,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21.34%,占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6.58%。公司本次拟分红金额不会影响未来偿债能力。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除此之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暂无其他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晢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派云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储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9、议案10回避表决;派锂(宁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1.01回避表决;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共青城新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对议案11.02-议案11.06回避表决;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回避表决。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苗桥路300号,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8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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